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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5-0004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税务,其他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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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申请税务行政处罚人员回避办税流程一、【事项名称】: 申请税务行政处罚人员回避办税流程 二、【业务描述】:ywgs 当事人认为税务行政处罚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三、【设定依据】:zcyj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

【国税办税指南】法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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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税务行政处罚人员回避办税流程

一、【事项名称】:

    申请税务行政处罚人员回避办税流程

二、【业务描述】:ywgs

  当事人认为税务行政处罚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三、【设定依据】:zcyj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四、【办理地点】

  
全省办税服务厅信息(点击下载)

五、【办理期限】:bjsx

暂时没有内容!

六、【办理材料】:tgzl

暂时没有内容!

七、【申请条件、办理流程】:bscx

  当事人申请要求税务行政处罚人员按回避的,可直接向实施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申请。

纳税质押申请确认办税流程

一、【事项名称】:

    纳税质押申请确认办税流程

二、【业务描述】:ywgs

  纳税质押是纳税担保的一种方式,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纳税义务人所提供的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约定,当纳税义务人不履行纳税义务时,纳税担保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设定依据】:zcyj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四、【办理地点】

  
全省办税服务厅信息(点击下载)

五、【办理期限】:bjsx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按规定办理。

六、【办理材料】:tgzl

  1.《纳税担保书》
  2.《纳税担保财产清单》
  3.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七、【申请条件、办理流程】:bscx

纳税质押申请确认,应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申请。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流程

一、【事项名称】: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流程
二、【业务描述】:
ywgs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设定依据】:
zcy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1999));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1号)。
四、【办理地点】

  
全省办税服务厅信息(点击下载)

五、【办理期限】:
bjsx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审查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 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六、【办理材料】:
tgzl
《口头申请复议登记表》或者纳税人书面申请;授权委托书;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相关的证明材料等。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七、【申请条件、办理流程】:
bscx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原因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的计算应当扣除被耽误时间。 申请人对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照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申请人不变更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