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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15-0006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社会福利,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12-16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1、申请由本人申请或村民代表提议。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

农村五保审批程序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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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由本人申请或村民代表提议。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村委会评议

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

3、村级公示

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并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5、审批

县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农村五保审批程序流程图/upload/201512/16/2068992076085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