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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07-00020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7-09-25
文号: 灌政办发〔2007〕14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实施公文无纸化传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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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全县政府机关之间公文传输无纸化、日常办公协同化,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政府公文网上电子交换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县政府办公室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公文交换实行纸质件与网上电子件并行。12月1日起,开始正式运行。正式运行以后,县政府及办公室下发的所有文件,都实行网上传输,县政府办公室只印刷少量纸质公文存档。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传输内容
通过电子政务网络传输的内容包括:公文、电报、通知、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包括值班信息、应急信息等)。含密级文件不在电子政务网络上传输。
二、传输方法
各相关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灌南在线》(域名:http://www.guannan.gov.cn)“网上办公”栏目链接至“灌南县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凭指定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以后,在相应功能模块中进行电子公文传输。
三、工作要求
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准确、及时。
(一)积极做好公文无纸化传输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各联网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公文的接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专职人员的姓名及手机号码于9月25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以便采集信息,分发帐号,明确责任。
(二)各单位每天至少两次上网签收文件,确保文件及时接收。对不能正常接收的,要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解决。对重要公文及通知,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系统短信息方式催收。经短信催收仍未签收的乡镇和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
 
 
 
 
 
 
 
 
 
 
 
 
 
 
 
 
 
 
 
主题词:公文 网络 传输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1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