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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01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物价,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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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2、申请决定机关:县物价局3、申报材料名称:1、关于制定(调整)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文书:关于制定(调整)…

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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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物价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关于制定(调整)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格式文书:关于制定(调整)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书

4、办事程序:

1申请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2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审查、受理

3、物价部门审核、批复。

5承诺时限: 10 个工作日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83896081  83896080

      窗口电话:

价格科电话:83968252

核定有线电视服务收费内部流程图

(服务价格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