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物价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关于制定(调整)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格式文书:关于制定(调整)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书
4、办事程序:
(1)、申请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2)、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审查、受理;
(3)、物价部门审核、批复。
5、承诺时限: 10 个工作日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7、收费依据:无
8、咨询电话:83896081 83896080
窗口电话:
价格科电话:83968252
核定有线电视服务收费内部流程图
(服务价格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