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司发〔2015〕54号
关于表彰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练兵
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所),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2015年10月份,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知识练兵活动。
在业务知识练兵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学习能力强、业务知识强、整体协作强”的单位与个人。根据灌司发〔2015〕2号文件精神和考试成绩,决定对先进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
希受表彰的单位与个人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其他单位与个人要以其为榜样,以本次活动为新的起点,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学习与调研活动,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促进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三化”水平。
附件:灌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业务练兵活动获奖单位和
个人名单
灌南县司法局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
灌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业务练兵活动
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个)
堆沟港司法所 张店司法所 新安司法所
二、先进个人(10人)
一等奖:管蒙蒙 王 琴
二等奖:朱家贤 杨海华 刘晓伟
三等奖:温洋洋 惠 丽 相大伟 翟佳兵 徐艳艳
灌南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