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明同志任连云港市烟草公司灌南分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灌南县烟草分公司客户服务科(中转站)科长职务。
该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5年11月16日市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连云港市烟草专卖局党组
2015年11月27日
索 引 号: | 014309973/2015-00001 | 信息分类: | 人事信息, 其他,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灌南县烟草专卖局 | 发文日期: | 2015-12-02 |
文号: | 苏连烟党〔2015〕21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因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并征得灌南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李春明同志任连云港市烟草公司灌南分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灌南县烟草分公司客户服务科(中转站)科长职务。该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5年11月16日市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