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15年9月8日下午3时
二、召开地点:灌南县物价局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具体分为三级,以原基本水价为基数,三级水价的级差之比为1:1.5:3。
四、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19人。其中:居民消费者9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领域专家2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4人,经营者代表1人,利益相关方代表1人(名单附后)。
五、听证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5名听证人,由灌南县物价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本次听证会邀请媒体参加采访和报道。
特此公告
灌南县物价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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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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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鸿(自由职业者) |
杨培芬(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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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红仪(连云港市宇洁物业公司职工) |
江孝超(县政协社事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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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庆宣(县疾病控制中心职工) |
袁静军(县住建局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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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勤(自由职业者) |
吴洪波(县法制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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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林(县机关事务局职工) |
曹晓燕(县财政局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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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维林(退休干部) |
汤化新(县市场监管局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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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 海(家得福超市经理) |
刘晓娟(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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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生华(乐天玛特超市主任) |
陈红蕾(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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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山(农工商超市主任) |
孙新刚(县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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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军(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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