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临近年底,冬季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恶劣天气多发,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既是生产经营活动繁忙期,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期。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交传〔2015〕46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抓实抓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突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动态监管和承运管理关。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抓好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重点部位和岗位管理责任,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各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冬季设备和人员的防冻防寒工作,严防冻裂泄露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元旦前,运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邀请专家参加,对重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防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三、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管理。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监管。地方海事部门要加大对重点水域巡查力度,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船舶、渡船等重点船舶的监督检查,督促船舶经营人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查处船舶违章航行和大风、浓雾、夜间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冒险航行等违章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防雾霾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受恶劣天气影响大、途经路面状况差、无法保证运输安全的线路,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停班、停运或改线等措施。要开展冬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治理。公路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治理,保障恶劣天气状况下国省干线路网安全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要积极采取融雪、防滑、闭道、疏导等多种应对措施。航道部门要针对冬季枯水期水位低、通航能力差、能见度不良等实际,提前制订应对措施,确保内河通航安全。交通质监部门要督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以“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和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为重点,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各级办公机关要加强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开展一次冬季火灾防控专项检查,确保各级机关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四、切实做好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元旦即将到来,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处理。要督促企业加强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管理,充实应急处置力量,发现风险果断处置,确保重要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五、严格抓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与气象、公安、水利、安监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及时有效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和公路水路运行情况信息,为公众出行和船舶航行、营运车辆行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岗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情况及时启动防御寒潮大风、雨雪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做到信息通畅,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将损失降到最低。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5号)精神,突出“两客一危”等重点行业领域,明确检查内容和工作方式,将大检查“回头看”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企业全面自查、管理部门复查和重点督查。要以检查促整改、以督查促提升,善始善终地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深入开展复查抽查。要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对前一阶段大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销号。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取得的成效,细化分解“回头看”主要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实行对表检查。建立本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清单,逐一进行全面复查。县局将于元旦前组织对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二)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有关行业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要采取经济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格局。各单位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邀请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参与检查督查,监督隐患整改全过程。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现场检查执法,对依法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曝光;对备案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企业名单要在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以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大检查总结报告的重要内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至局安全办。联系人:陆文杰,联系电话:83219090。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12月21日
抄 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