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404/2015-0004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09-17
文号: 灌建发〔2015〕3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灌建发〔2015〕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8月20日-23日,县房产处物管股对全县10家物管企业的24个高层、小高层项目进行电梯安全检…

关于集中开展全县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建发〔201534

关于集中开展全县物业管理区域

电梯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灌建发201529)要求,结合我县实际,820-23日,县房产处物管股对全县10家物管企业的24个高层、小高层项目进行电梯安全检查,涉及县域内物管小区电梯78台。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2份,责令停止使用电梯1台,督促物管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明确措施,立即整改隐患,确保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遗后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运行、电梯设备管理运行、技防设施设备运行、相关安全专业人员配备培训、消防通道畅通、楼道乱堆乱放等情况。此次整治以实地查看、翻阅台账的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对电梯的使用登记、维保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的落实及电梯安全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检查和指导。检查发现,我县住宅小区的电梯使用管理总体较好,大部分住宅电梯均建立了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和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备有技术档案。检查中还发现部分使用单位存在电梯井漏雨、电梯维保记录不全、电梯轿厢内未张贴警示标志、未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通过实地检查,我们发现各有关单位在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上城国际、华夏豪门、华林春天、星州第一城、润天都汇、增泰广场等小区电梯维保合同、维保记录都有,定期检验报告基本齐备,其中,上城国际小区电梯维保记录半月一次,且维保项目齐全。但也有个别管理责任缺失的住宅小区,瑞景桦庭小区住宅电梯未在电梯内醒目位置张贴电梯使用登记标志,被责令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金御名城小区住宅电梯的电梯井漏雨,影响电梯正常工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世贸广场电梯使用登记标志检验时间过期,已责令整改。检查中还发现不少业主在安全使用和爱护意识淡薄,用力拍打电梯内外召唤按钮;住房装修和日常运行中,任由杂物和垃圾散落于电梯门滑道内;随意破坏电梯设备等现象时有发生。维保公司恶意低价竞标,不按定额配备维保人员,采取以修代保,维保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安全使用电梯和自觉爱护电梯设备活动”进社区,将安全使用电梯的重要性和违反使用规定带来的危害性制成通俗易懂、字体醒目的宣传标语,张贴于相关位置。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引导,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住宅小区电梯是业主的共有财产,安全使用电梯、爱护电梯设备就是对业主自己财产的有效保护,为日常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2、强化工作职责,狠抓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坚持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对物业公司安全管理使用电梯情况、维保公司维保电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并在媒体公开曝光。督促物业和维保公司自觉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认真听取和征求业主对电梯管理使用和维保的意见建议,切实履行应尽义务。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落实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一票否决制”。把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和维保质量的优劣纳入物业和维保公司资质评定的重要指标,对恶意低价竞争维保公司和严重失职物业公司建立“黑名单”制度。

3、建立有效机制,保障电梯日常使用安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健全完善一梯一档制度。同时,按照《市住房局关于建立连云港市市区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连住房发〔201516号)要求,尽快建立我县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一次性交存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一次性交存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检查为契机,严格要求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公共场所电梯加强对电梯安全使用的监管,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电梯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日常电梯安全工作的巡查及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等方面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7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9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