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2016年中小学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抓好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县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1月23日至2月21日,2月21日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请各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
二、工作要求
1.统筹安排期末工作。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有序、高效地安排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考核和学校工作总结,制定假期工作安排,认真清理学校账目,组织人员开展民主理财,并公布有关账目。建立正常的假期值班制度,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寒假期间,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严格把好工程建设的进度关、质量关和安全关,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学校工作总结、假期工作安排以及值班表(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办公平台)请于1月22日前报局办公室303室孙东兵处。
2.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防范意识。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交通、消防、参与集体活动、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救自护能力,避免因滑冰溺水、燃放烟花爆竹、拥挤踩踏等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提醒家长寒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加强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以及校车、消防、用水、食品卫生、用电用气等各类设施设备的排查,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强化安全责任,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因组织不力和玩忽职守而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3.妥善安排寒假生活。各学校要将放假和开学时间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量要求,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寒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寒假前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激发和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引导、鼓励孩子多读书、多看报,把握和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最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让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严禁学生假期进入游戏机室、网吧及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4.严禁违规补课行为。寒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五严”、市“六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变相补课和借校补课行为,坚决杜绝教师动员、强迫和变相强迫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等行为。各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同时,各学校要组织好教师培训工作,突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整体提升业务素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开,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县教育局将加大对执行省“五严”、市“六严”等规定的检查,加强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切实做好开学工作。2016年春学期开学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公布本学期有关校务,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和投诉电话等,县教育局将进行开学工作检查。另外,虽然2016年春学期开学较晚,但暑假放假时间不作延迟,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灌南县教育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