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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09-00074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科技、教育,教育,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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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教育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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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促。
(二)研究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提出由县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安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省、县下达的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对教育经费实行审计监督;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四)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五)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校办产业和学校后勤管理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下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初中及以下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研究提出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统筹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确定的分工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负责全县教职工的劳动工资、奖惩及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八)按照国家和省、县的规定归口管理全县的各类学历教育工作。
(九)归口管理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县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负责指导全县高中的学生党校工作。
(十三)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下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