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县林业部门以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为中心,统筹兼顾,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期间规划的林业各项工作目标。
森林覆盖率较“十一五”末提高3.84%
五年来,经省级年度检查验收,共完成植树造林11.29万亩。经省林业局二类调查专家组实地调查结论,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9.03%,较“十一五”末提高了3.84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我县林业部门结合城乡统筹试点乡镇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以堆沟港镇、百禄镇等为核心的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共建设沿海防护林1.4138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1.1%;积极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投资苗木产业,先后引进连云港市城投公司、金海园林、连云港大南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等,投入4.6余亿元,建设绿化苗木基地2.67万亩;按照省绿化示范村要求,结合村庄自然特色,进行美化、绿化,共建设曹庄村、宋集村、葛集村、成湾村等71个省级绿化示范村;以市场为导向,鼓励能人大户发展林果经济。五年来,全县新增葡萄设施栽培面积1.3万余亩,拓宽了致富渠道,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先后实施了沿海高速、新港大道、宁连高速、产业大道、235省道及镇村等道路绿化,共投入3.2余亿元,绿化面积1.23万亩;先后完成新沂河河堤、宁连高速、灌河堤等国家森林抚育项目,抚育面积1.3余万亩;完成新造林抚育5万余亩。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
“十二五”期间,我县林业部 门严格执行省林业局下达森林采伐限额指标,采伐限额控制在指标以下,凭证采伐率达到98%以上;木材凭证运输证合格率达98%。我县每年造林面积比采伐面积大,使木材生产进入了良性循环的状态,为我县森林覆盖率达标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十二五”期间,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林业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林地、私收乱购和无证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年来,县林业局共查处林业案件69宗,其中林业行政案件64宗,移送刑事案件5宗。由于措施得力,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现象,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十二五”期间,我县林业部门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精心谋划美国白蛾防治工作,每年都及时组织开展三次美国白蛾防治。2015年,首次开展美国白蛾飞防。防治面积近30万亩,有效确保了美国白蛾防控全覆盖。
2012年,我县将湿地保护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内容,先后建立北六塘河、南六塘河、盐河、灌河及一帆河湿地小区;2014年创建省级硕项湖湿地公园。“十二五”期间,新增湿地小区和湿地公园1557.63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为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