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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789/2016-00035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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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北陈集镇站所职能 一、民政条线: 1、低保:申请条件①以户主为申请人到镇民政办公室进行申请;②申请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号到10号;③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40元每月;享受政策①每月每人免费用电15度;②低保户免交农村合作医疗费用;③低保家庭成员考取二本及其…

北陈集镇站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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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陈集镇站所职能

一、民政条线:

1、低保:申请条件①以户主为申请人到镇民政办公室进行申请;②申请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号到10号;③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40元每月;享受政策①每月每人免费用电15度;②低保户免交农村合作医疗费用;③低保家庭成员考取二本及其以上院校的,第一学年补4000元助学金(每年8月份有单独申请表格);④低保户住院在合作医疗报销后可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剩余可报销部分的65%,封顶为40000元。 ⑤去世免基本火化费用(1200元左右,需要到民政办开介绍信)。

2、五保:五保分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①五保户为年满60周岁单身(无子女);②五保户免交合作医疗费用;③集中供养费用每年6300元,分散供养费用每年5300元;④五保户住院本院范围内免费,县外按普通合作医疗户报销;⑤去世免基本火化费、免进公墓费用(800元)。

3、大病救助:民政现阶段的大病救助只包括尿毒症和白血病(镇民政办有单独申请表格)。

4、优抚:超过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退伍老兵可以申请每月15元的生活补助。

6、公墓:县政府规定公墓费用为每座800元。按照市县有关殡葬管理文件要求,遗体火化后均要进入公墓,按公墓办统一管理,特殊情况没有进入公墓的,不准留坟头、树碑、立小亭子等。

7、残疾:①无固定收入的(没享受低保)除聋哑残疾以外的一级、二级残人员可以申请残疾生活补助,每月为240元,超过60周岁人员,每月为135元。②残疾补助和低保得一不得二。     

8、尊老金:①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到民政办申请,领取每月50元的尊老金;②年满90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享受每月100元尊老金;③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享受每月300元的尊老金。

二、劳保条线:缴费流程

1、参保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所在村(居0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相关信息,无填写能力者,村协理员帮其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签章、留指纹确认。

3、按年缴费,填写《参保登记表》;向前补缴费,须填写当年《参保登记表》,并填写《补缴费申请表》。

4、村会计与村协理员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录入信息系统,并将有关材料报镇劳保所审核。

5、镇劳保所审核参保人资格,核对参保人缴费信息、缴费明细,并将有关材料汇总后上报县农保处。

6、县农保处根据镇农保所上报的参保人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会,发盘至农村信用社,为参保人开出城乡居保个人专用存折。

7、镇劳保所定期到镇农村信用社网点领取参保人城乡居保个人专用存折,将存折交由村协理员带回,由村协理员将存折交给参保人。

   待遇领取流程图

1、镇劳保所每月生成《待遇领取通知表》

2、村(居)协理员通知参保人。

3、参保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缴费等材料给村协办员,填写《待遇领取通知表》

4、村(居)协理员补审生成《待遇核定表》,并报镇劳保所进行审核。

5、镇劳保所汇总审核后上报县农保处。

6、县农保处复审,符合领取条件的,复审通过。

7、县农保处汇总审核,将养老待遇发放到个人原缴费存折。

8、待遇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缴费存折到农村信用社或便民服务网点领取养老待遇。

三、城建条线:

1、农村建房审批需提交资料:①《灌南县农村建房审批表》3份;②村民建房申请2份;③申请人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复印件2;④原房现场照片2;⑤建筑户户型资料2份;⑥土地利用规划图2;⑦土地利用现状图2份;⑧加层承诺书(需加层农户提供)2份;⑨搭山、共山协议2份;⑩村公示照片2份。

四、新农合条线:

12016年度缴费标准:2016年全县新农合筹资标准为545/人,其中,个人为120/人。筹资方式以户为单位,现金一次性交纳;20/人意外伤害险(自愿交纳)。

2、缴费截止时间: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