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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26/2011-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1-06-10
文号: 灌安监〔2011〕3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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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2011]1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汛期监管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针对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汛期安全领导。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配备适当的人员、筹集必要的经费和防汛物资,务必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各负其责。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有关主要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
三、做好汛期隐患排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检查,对道路、通讯、电力等建筑物、构筑物和住房、易发生滑坡、崩塌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紧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四、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各企业必须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汛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以验证防汛预案的可行性。做到“防汛组织、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措施”四落实。
五、建立汛期通联制度。严格执行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要有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进行处理。
六、加强汛期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非煤矿山 汛期 安全生产 通知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