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14号
关于灌南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2013-2014年度)李集乡二圩村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李集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李集乡二圩村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李集乡二圩村污水管网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13。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灌南县李集乡二圩村污水管网1750米及污水检查井57个。
项目建设地点为李集乡二圩村。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45.5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何昱君。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