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根据1月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去年12月24日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市局《关于开展春节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连交传〔2016〕3号)部署,为切实做好春节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1月15日至1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1月15日—1月31日。
二、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现场的方式,并穿插使用暗查暗访的方式。
三、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2015年12月24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1月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谋划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县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交〔2015〕12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交传〔2015〕47号)精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4、落实春运工作组织保障,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疏导管控情况;春节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单位针对节日期间车流、人流和物流高峰期和灾害性天气保畅通等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监管部门和企业衔接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情况。
6、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双六条”、“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各施工工地冬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以县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交〔2015〕12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交传〔2015〕47号)中明确的主要内容,同步开展对本行业领域特别是重点监管单位和领域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要深入现场、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及易发事故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场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防范措施,消除重大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既要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也要客观指出还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书面报告连同《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检查记录表》和现场检查照片(不少于3张)一并与2月4日前报送到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对此次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陆文杰;联系电话:83219090。
附件: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督查记录表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12日
附件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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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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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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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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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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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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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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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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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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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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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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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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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