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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770/2016-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1-20
文号: 张政发〔2016〕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张政发〔2016〕1号关于深入组织开展“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1月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镇政府决定…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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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161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一节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1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就要管安全”的指导原则,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春节和“两会”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163月中旬。

三、排查专项整治内容

1. 道路交通(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安监所

检查重点:(1)重点车辆。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2)重点驾驶人。以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为重点。(3)重点道路。以流量较大、事故高发的公路、农村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的路段,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急弯陡坡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缺乏安全提示的路段。

    2.建筑施工(责任单位:镇城建所)

检查重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4)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3.消防(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检查重点:(1)人员密集场所以、超市的排查整治。(2)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治。(3)非法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4.水上交通(责任单位:镇城管队)

检查重点:1)在撤渡建桥期间,强化对渡口的安全大检查。2)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大力整治水上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3)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

5.特种设备(责任单位:镇安监所

检查重点:(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以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3)加强气瓶、流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加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6.农业机械(责任单位:镇农机站(综禁办))

检查重点:(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安全作业情况。(3)农机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7.渔业(责任单位:镇农技站)

检查重点:(1)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渔业系统会议精神。(2)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加大对在港船舶安全状况和持证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8.水利(责任单位:镇水利站)

检查重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危险源排查登记管理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检验、维护情况;安全知识培训和员工教育以及三类人员、特岗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四不放过”执行情况。

9.电力(责任单位:镇农电站)

检查重点:(1)电力行业恶劣天气安全用电情况。(2)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情况。(3)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10.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镇安监所)

检查内容:(1)加油站、液化气充气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2)加油站、液化气充气点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3)恶劣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11.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安监所

检查重点:烟花爆竹零售点: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二是现场安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专店、专柜经营,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三是严禁异地经营和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四是严禁私设仓库。五是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

四、分组分工情况

第一组:带队领导 朱金山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突出对水利设施、冬季水利施工工程、渔业安全的隐患排查;老沟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水利站、农经站、农技站、农机站(综禁办) 

第二组:带队领导 嵇春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突出对公安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孟庄村、王庄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城管队、司法所

第三组:带队领导  唐海廷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突出对政府机关大楼、楼内办公室、档案室用电、防火安全开展隐患排查;马台村、侯洼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党政办  安监所

第四组:带队领导 袁辉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突出对工业以及小型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宋圩村、二庄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国土所、城管队、安监所、工商所、城建所

第五组:带队领导 朱达龙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突出对学校、卫生院、食品安全、敬老院、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小圈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民政办、城管队、安监所、派出所

第六组:带队领导 陈品羽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企业的隐患排查;南闸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城管队、工商所

第七组:带队领导 岳兆华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突出对建筑施工、建筑特种设备、农民建房的隐患排查;龙兴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城建所 、国土所、城管队、铁路办

第八组:带队领导 严超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突出对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腰庄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农经站、派出所、宣传科 

第九组:带队领导 张文宁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二里村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党政办、组织科 

第十组:带队领导 翟玉军

督查内容: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居委会安全生产情况。

参加单位:财政所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精心部署安排,从严从实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年终岁尾,春节临近,群众活动多,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等处于繁忙时期,加上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深刻教训,切实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镇、村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密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把这次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二)坚持多措并举,统筹部署安排。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各村(居)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切实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专家全程参与等有效形式,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努力营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三)严格执法监察,务求工作实效。要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依法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风险。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处置。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及省市县“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明确响应程序和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和突发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确保应对及时,处置有力。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125日前,1月底前和3月底前,分别将“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阶段性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镇安监所(联系人:刘明程曙光;电话 80926003email108464582@qq.com)。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