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受理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二、 申请决定机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 申报材料名称:
1、死亡证明;
2、死者最新工资单及离退休审批表(无退休审批表的,需提供个人档案);
3、遗属的收入证明及两张二寸免冠照片;
4、遗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5、如享受遗属补助对象系残疾需提供残疾证等有效证明;
6、如享受遗属补助对象系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
7、填写《遗属补助人员登记表》;
8、《职工死亡后其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花名册》一式五份。
四、 办事程序:
1、 申报:由死者所在单位于将齐全的申报材料报至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退休审批窗口登记;
2、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退休审批部门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苏人四【1982】54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的,在《职工死亡后其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花名册》上加盖资格审批专用公章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格审批手续;
3、材料移交:工资福利科进行待遇审批。
五、 承诺时限:一天。
六、 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七、 窗口电话:8092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