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路线方针,结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设和国家、省、市绿色学校创建要求,争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我县校园绿化现状,现就进一步加强2016年校园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校园绿化工作认识。校园绿化既是一项改善与提高师生生活、学习环境的具体措施,也是一种支持国土绿化,创建文明生态环境的具体行动。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能够培养学生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情趣,促进学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环保意识,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生态文明的提高。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园绿化工作的重要性,紧紧把握春季绿化良好契机,切实做好校园绿化工作,以优美雅致、健康整洁的校园环境,迎接国家、省、市对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估。
二、统筹兼顾,明确校园绿化工作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规划、厉行节约、易于操作、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出体现教育特色和当地特色,又突出学校个性特点的年度绿化规划,特别是绿化工程量较大的学校,更要认真进行规划与论证。二是对照标准,方法多样。各学校要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小学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5㎡,初中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6㎡,且学校绿地率不低于35%”的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建筑景观和原有规划设计格局,科学合理地选择绿化模式、种植品种,可采用地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室内绿化与室外绿化相结合的方法,努力增加校园绿化面积。三是体现节约,注重实效。布局要讲究整体性、实用性、美观性。在绿化品种的选择上,坚持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注意色块搭配,做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达到景观、功能、环境的协调统一。要把校园绿化做出特色,做成文化,充分凸显环境育人的功能。
三、迅速行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要按照层级逐级创建。已创成省级绿色学校的单位,要争创国际生态学校;已创成市级绿色学校的单位,要争创省级绿色学校;凡未创建绿色学校的单位,要申报创建市级绿色学校。县教育局将于上半年开展校园绿化专项工作评比(具体时间及细则另行通知),评比结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并对校园绿化工作优秀单位进行奖励式补贴。
四、强化管理,提升校园绿化养护水平。各学校要克服重栽植、轻养护观念,要制定绿化、美化管理制度,要积极发动师生共同参与校园绿化管理工作,把绿化管理责任落实到班、到人,切实做到每一棵树、每一簇花、每一片草都有人管理。在节约养护成本的同时,让师生在优美的校园环境中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同时,强化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板报、标语、校务公开栏等媒介,大力宣传校园绿化的意义,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灌南县教育局
2016年2月17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