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县局各队科室: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省市统计局将从2016年1月至5月期间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统计工作大检查。为认真做好我县迎检工作,现将《灌南县统计局统计工作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统计局
2016年2月18日
灌南县统计局统计工作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迎接全省全市统计工作大检查,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独立性,规范联网直报统计调查行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市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统,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法制建设这个中心,以规范统计基础建设为立足点,以强化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案件查办为重点,切实维护统计“四条红线”权威,不断推进政府统计工作法治化。要通过此次统计大检查,进一步明确政府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的三大职能,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二、检查内容
(一)本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2014年以来印发的将统计部门作为经济增长、民生改善、节能减排、招商引资等方面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
(二)违反联网直报“四条红线”的统计违法行为,重点是干预联网直报企业数据、非法代填代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
(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标数据质量。
三、方法步骤
检查工作分清查梳理、自纠整改、督查处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查梳理阶段(2月底前)
1、2月20日前局各专业条线,以及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制定本专业本地本辖区统计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县局办公室。
2、2月25日前,局办公室认真梳理我县出台的有关文件,查找是否有把统计部门作为“四个方面”的责任单位。
3、2月29日前,局各专业条线会同各乡镇统计站、园区统计机构梳理联网直报过程中是否存在代填代报等违反“四条红线”的问题;县局各专业条线就各相关专业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进行数据比对,查找数据是否存在波动大、不匹配等数据质量问题。
(二)自纠整改阶段(3月底前)
1、3月15日前,向上级汇报自查梳理情况,对梳理出来的有关文件,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修订废止将统计部门作为责任单位的文件。
2、3月31日前,局各专业条线和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就梳理出联网直报、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发现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自纠,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处理阶段(4月底前)
1、4月15日前,局各专业条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园区开展监督检查。
2、4月30日前,局各专业条线对有突破“四条红线”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完成立案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局各专业条线要高度重视此次省市局统计工作大检查,分管领导要跟踪推进,业务科室要具体落实,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局各专业条线和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要按照县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本专业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细化工作步骤和要求,认真制定统计工作大检查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局各专业条线和各乡镇各园区以大检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局各专业条线和各乡镇各园区在做好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检查总结,于2016年4月25日前把统计工作大检查总结材料上报县局办公室,总结材料要突出对大检查工作所采取的工作举措、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重点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