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委发〔2016〕4号
关于印发《张店镇2016年度目标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目标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经镇三套班研究决定,出台《张店镇2016年度目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2月22日
张店镇2016年度目标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全镇上下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镇三套班集体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
在坚持细化指标、量化考核,联绩计酬、激发活力的前提下,采取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重点工作为主;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群众评议和总体把握相结合,以群众评议为主的原则。
三、 管理对象
三套班子成员、各村(居)、各站所
四、管理办法
(一)对镇班子成员目标管理考核
对镇三套班子成员采取半年述职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由各位班子成员每半年进行公开述职,然后接受干部群众民主评议。
(二)对村(居)目标管理考核
1、目标体系设立。依据镇“2211”工程所列项目,每月月底,由三套班子成员结合下月要开展的工作,经集体讨论,按照工作的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折算成相应分值纳入考核目标体系,制定月度考核表,实行百分制考核。对于临时突击性的工作,待阶段性完成后由镇三套班集体研究加分分值。
2、考核办法及程序。月初,公布本月度考核内容,月底由三套班成员及各部门依据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经三套班子审议后予以公示(下同)。
(三)对镇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采取业务工作与镇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对镇直单位实行季度述职并测评。
每季度初,各站所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2211”工程所承担的任务将工作计划报至党政办。每季度末,召开站所负责人工作汇报会,总结本季度工作,提出下季度计划,进行集中测评。按照优秀(1)、合格(0.8)、基本合格(0.6)、不合格(0.4)四个格次对各单位进行测评计分,其中,镇三套班成员测评结果按40%计入得分,群众民主测评结果按60%计入得分,算出季度总分。年终,根据4个季度合计总分,排出名次。
(四)管理考核结果运用
1、对三套班子考核考评情况,将在干部年终考核时作为反馈内容之一。
2、对村(居)考核,全年按月评分、季汇总、半年兑现的方法,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总结,根据考评情况设立一、二、三等奖,并与对村划拨的三项资金等费用挂钩。
3、对镇直单位考核,结合“2211”工程,按季度汇总得分,全年分上、下半年两次考核,每次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对未列入目标管理的单位设立优秀服务奖。
4、对在工作推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设立先进个人奖。
5、对在县及县以上考核、评比中获得表彰的,视情给予奖励。
6、一票否决:各村、各单位,在本年度中村五大员或单位工作人员有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去省进京上访、非法上访、或发生群体性影响较大事件以及其它上级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