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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93/2016-00010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16-03-07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2、申请决定机关:县城管局3、申报材料名称:1、 人防工程须提供以下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平面图(2)基抗支护外框平面定位图(3)施工方案(4)施工说明(5)基抗维护桩位平面布置图(6)基抗维护结构平面布置图(7)放坡剖面…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原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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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受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2、申请决定机关:县城管局

3、申报材料名称:

1、 人防工程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平面图(2)基抗支护外框平面定位图(3)施工方案(4)施工说明(5)基抗维护桩位平面布置图(6)基抗维护结构平面布置图(7)放坡剖面图(8)承台平面布置图(9)承台结构图

2、 桩基础开挖工程须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总平面图(2)桩位平面布置图(3)承台平面布置图(4)承台结构图(5)施工说明(6)施工方案(7)放坡解剖图

3、回填土工程:(1)书面申请及保洁承诺;(2)法人授权委托书;(3)工程项目基本情况;(4)现场勘察或施工平面图;(5)受理通知书;(6)处置审批表。

4、拆除工程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拆迁申请报告、批准文件(2)拆迁许可证

4、办事程序:

1)材料齐全后受理;

2)现场勘查

3)作出许可决定

4)缴费

5、法定时限:20天,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5/

7、收费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灌南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8、咨询电话:80925151

窗口电话:83896027

渣土管理处电话:83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