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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6-0001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6-02-26
文号: 灌农发[2016]1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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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农发[2016]15号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农委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6]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农委工作实际,制定灌南县农业委员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全系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强化防范措施,消除重大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 检查范围

全系统所有办公场所、仓库、检验室,所有用电设备、消防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等。

三、检查内容

1、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2、防盗设施、设备。3、仓库。4、对外出租场所。5、展示基地施工安全。6、农资市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7、车辆安全。8、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其他安全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各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为主,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相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开展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相结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五、时间安排

3月1日至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委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领导小组,孙存康主任任组长、黄开忠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检查做到拉网式、全覆盖。对发现的隐患坚决即时整改,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

(三)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监督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整改成果。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