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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6-0010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03-09
文号: 灌教工〔2016〕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激发广大教职工群众爱党爱国、爱岗敬业的热情,繁荣诗歌创作,用诗歌表达对生活的赞美和对劳动的热爱,根据市要求,举办全县教职工原创诗歌作品征集及朗诵会。

关于举办“生活因劳动而精彩”全县教职工原创诗歌作品征集及朗诵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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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总、省、市总工会全委会精神,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激发广大教职工群众爱党爱国、爱岗敬业的热情,繁荣诗歌创作,用诗歌表达对生活的赞美和对劳动的热爱,根据连工发〔201610号文件要求,灌南县教育局、灌南县教育工会联合举办全县教职工原创诗歌作品征集及朗诵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生活因劳动而精彩

二、参赛对象

全县教职员工

三、活动流程

(一)诗歌征集

1.作品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赞美生活、热爱劳动等主题进行创作,内容积极向上。

2.作品要求原创新作且没有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没有获得过其他大赛奖项。

3. 征文体裁为新诗,包括散文诗,每首不超过50行,组诗不超过200行,每人限报一首。

4.作品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责。

5.各学校按以下要求报送推选诗歌纸质版并提交电子版。

1)稿件要求A4纸打印,稿件末页需注明姓名、作者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

2)稿件字体的要求:题目用小二号黑体,居中;正文用四号楷体。

6.各学校于201645日前,在自行组织诗歌评选的基础上,推选优秀稿件25篇报送县教育工会,电子稿发送至邱德刚办公平台。

(二)诗歌朗诵

1.诗歌朗诵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学校选派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县教职工诗歌朗诵比赛(朗诵稿件为选手所在单位创作),于2016415日前将报名表报局437室。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评出优秀诗歌稿若干篇、优秀朗诵选手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给予表彰。

 

附件:《灌南县教育系统“因劳动而精彩”朗诵比赛报名表》

 

 

灌南县教育局     灌南县教育工会

                                         2016年3月9

 


附件

 “生活因劳动而精彩”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演讲题目

 

朗诵选手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部门)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手机)

 

   

   

 

   

 

联系方式(手机)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