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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6-001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03-07
文号: 灌教发〔2016〕1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充分展示我县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和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中小学师生文艺节目展评活动。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全县中小学师生文艺节目展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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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灌南中专: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充分展示我县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和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中小学师生文艺节目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讴歌我县教师无私奉献精神和学生热爱祖国立志成才的精神面貌为主题,体现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全面展示我县艺术教育丰硕成果。

二、节目形式及要求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重唱、表演唱、合唱均可。

2.舞蹈: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独舞、双人舞、群舞均可。

3.器乐:民乐、西洋乐,重奏、合奏均可。

4.曲艺类节目及校园剧均可。

5.编排的节目要有新意,提倡原创。以往参赛过的节目、教师独唱、独奏、健身操,本次均不参评。

6.局直学校、灌南中专每校编排2-3个节目,乡镇中小学每校编排2个节目,学校编排的节目均要有学生类和教师类节目,其中教师类节目可师生同台,亦可教师单项演出。各校在自行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将本校选拔出的优秀节目录制的碟片(DVD格式,需注明参赛单位、节目形式、节目名称、辅导教师)及文艺节目展评活动方案、活动图片于54日-6日报送局体卫艺科423室。

三、评选办法

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校报送的节目进行评比,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各校接通知后,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

201637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