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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6-00177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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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日前,经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抽核,灌南县风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92家农民合作社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2016年政府优先扶持名录。 据了解,按照《江苏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实施办法》规定,申报进入名录的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

我县92家农民合作社将获2016年政府优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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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抽核,灌南县风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92家农民合作社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2016年政府优先扶持名录。

    据了解,按照《江苏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实施办法》规定,申报进入名录的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一是依法经工商登记,并实际运作1年以上;二是建立健全包括成员个人账户在内的财务制度;三是可分配盈余60%以上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四是合作社“三会”制度健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实施民主管理。进入名录的农民合作社,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并优先获得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