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24号
关于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建灌南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22。
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灌南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1380平方米。
项目建设地点为原灌南县质监局办公楼东侧地块。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汪富昌。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1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