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委发[2011]10号
关于李国悦等同志的任命决定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县直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李国悦同志任五队乡浦三村党支部副书记;
曹 洁同志任五队乡五队村党支部副书记;
徐 庆同志任五队乡三队村党支部副书记;
邢宏民同志任五队乡小塔村党支部副书记。
2011年3月14日
主题词:干部 任命 通知
抄 送:县委组织部
五队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40份)
五委发[2011]11号
关于邓天根同志的任命决定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县直单位: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邓天根同志任五队乡村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
2011年3月14日
主题词:干部 任命 通知
抄 送:县委组织部
五队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