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办、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汪海林同志任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
潘志松同志任县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信访接待室副主任职务;
张大万同志任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地名办副主任职务;
费云中同志任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救助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特此通知。
灌南县民政局
2016年3月23日
索 引 号: | 014308946/2016-00014 | 信息分类: | 人事信息, 其他,通知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24 |
文号: | 灌民发(2016)17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民政办、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经研究决定:汪海林同志任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潘志松同志任县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信访接待室副主任职务;张大万同志任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地名办副主任职务; 费云中同志任县社会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