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危险固废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3万吨/年危险固废处置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灌南县堆沟港镇;
项目投资:25000万元;
占地面积:50亩;
职工人数:项目定员50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300天,三班制,24小时/天连续焚烧,年工作7200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项目采用连续运行的“回转窑焚烧炉+二次高温焚烧”技术新建危险固废处置项目,处置规模设计为30000t/a,配置70t/d、35t/d回转窑各一套,;同时回收废物热值副产蒸汽。
拟建项目主体工程为工业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不承担医疗废物焚烧任务。根据区域危险废物种类及性质,(半)固态废物经自动进料装置送入回转窑,液态废物经压缩空气雾化喷入回转窑进行焚烧,焚烧烟气进入二燃室继续焚烧,再经余热回收后,进入后续烟气净化处理系统。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对影响
(1)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化验室及危废贮存过程会产生少量容器冲洗液、碱液喷淋装置定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其中化验室及危废贮存过程产生的少量容器冲洗液收集后作为危废送焚烧炉焚烧处置,其余废水收集后送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处理达《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焚烧尾气,主要成分为烟尘、SO2、NO2等,经“急冷塔+干法脱酸(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碱液喷淋)”组合工艺处理后,由1根5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不会对周边大气造成显著影响。
(3)固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焚烧残渣、急冷塔飞灰、布袋除尘飞灰、报废滤袋、碱液循环池沉渣、废树脂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报废滤袋、循环水池沉渣、废树脂等拟送本次新建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残渣、飞灰拟厂内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填埋处置。本项目自身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可通过合理途径进行处理处置,不会影响周围的环境质量。
(4)噪声
拟建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及各种泵类等,采用隔音、消音、基础减震等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对该区域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发生超标现象。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3)本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同时生产过程自始至终贯彻了循环经济理念,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5)本项目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6)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7)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在灌南县堆沟港镇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17-84182809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邮箱:eca1@njuae.cn
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