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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16-00017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3-08
文号: 新政发〔2016〕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16〕8号新安镇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保障所有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儿童因父母外出务工、家庭变故等原因出现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等现象,在生活照料、安全保护、亲情呵护、心…

新安镇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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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6〕8号




新安镇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

实施方案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保障所有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儿童因父母外出务工、家庭变故等原因出现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等现象,在生活照料、安全保护、亲情呵护、心理健康、行为养成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一整套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监护支持、委托监护及监护权转移等监护干预工作机制,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监护工作格局。为探索建立家庭监护干预机制,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根据省民政厅、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开展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试点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新安镇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强化排查评估、源头预防和精准帮扶,通过社会参与、综合施策,积极帮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切实筑牢家庭监护这一基础防线,最大限度减少家庭监护缺失导致困境儿童及其权益受侵害现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主要目标

1、通过排查摸底、评估干预、精确帮扶等举措,进一步改善儿童在家庭的成长环境,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儿童恶性伤害事件发生。

2、探索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家庭监护社会干预工作流程和办法,制定操作手册,建立可复制的家庭监护早期社会干预工作模式。

3、健全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创新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家庭保护机制。

三、目标人群

家庭生活困难且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随父母外出打工的城市流动儿童,长期因忽视、家暴、虐待或遗弃等权益受侵害的儿童,单亲贫困家庭儿童,失学辍学儿童,因父母服刑或重残重病失踪等原因导致监护缺失儿童,因父母缺乏科学家教知识而处于困境边缘的儿童。

四、主要措施

(一)搭建联动工作小组。建立由镇党委、政府牵头,民政、妇联、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的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试点计划,协调指导督促实施项目。各村(社区)分别建立相应工作小组,完善并落实本村(社区)工作计划,推动项目开展。同时,将家庭监护社会干预项目试点工作纳入镇、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范畴,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组建社会组织,建立两支队伍。各村(社区)成立一个“公益社”,人员构成以村支两委干部为主,同时吸纳部分社会人员参加,以此社会组织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要执行者,加强与困境儿童家庭的联系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同时,分别建立由镇民政、妇联、公安、教育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家庭监护评估队伍,由心理医生、家教老师、社会工作者。爱心妈妈、“五老”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媒体志愿者等组成的救助队伍,为实施家庭干预项目提供保障。

(三)开展家庭监护可能存在的伤害隐患摸排。由村(社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督导员、妇联干部、民警等工作人员与社会组织人员直接进村入户,开展家庭监护状况调查,详细掌握困境儿童家庭、个人及其监护人相关信息,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针对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形成家庭监护评估报告,为分级分类干预提供基础信息和科学依据。同时,积极发挥民政部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及时发现监护存在隐患的家庭和儿童。在此基础上,讨论并制定困境家庭救助方案、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做到责任到人、效果预期。

(四)对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早期干预。建立精准帮扶制度,按照分门别类、情理法并重、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地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引导、转介等服务、对困境儿童父母会其他监护人开展针对性、个性化家庭监护指导服务和亲职能力培训,切实提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动承担家庭监护义务、履行监护职责的职责和意识。

(五)对可能受到侵害的儿童实施综合救助。建立权益受侵害困境儿童发现、报告、相应干预机制,协助推动相关部门对漠视、虐待、遗弃甚至性侵儿童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协助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评估未成年人受伤害程度,为困境儿童提供及时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对社会干预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及时实施行政干预、司法干预,推动有关部门启动监护权转移及委托监护等程序,依法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六)对受助家庭及时评估并做好随访工作。对实施社会干预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进行定期访问,做好评估工作,及时调整家庭干预措施。经过一定时间的干预。再次进行评估,对困境解除的,可以制定结案报告;困境没有解除的,继续予以社会干预。同时,对已经结案的家庭要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回访,确保困境儿童及家庭通过社会干预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困有所帮、安有所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的全体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高度重视本村(社区)家庭监护社会干预项目试点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村(居)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目标责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试点工作。镇民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工作制度,针对重难点问题,切实加强与公安、教育、社区(村)以及有关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争取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和配合。

(二)加大保障力度,镇民政部门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配套、项目合作、智力支持等多种形式,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服务,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导社会组织参与。

(三)加强有关人员能力建设。围绕项目实施及困境儿童权益,积极开展试点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务实推进、创新创优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督导员制度,村(社区)委会应聘请专、兼职儿童救助保护督导员。强化关爱困境儿童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孵化、培育、引导和服务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团队和负责人能力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关爱联盟,着力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家庭监护社会干预项目试点的能力水平。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