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安监〔2009〕52号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园区安监分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1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有限空间 通知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