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29号
关于连云港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汇金国际项目核准的批复
连云港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新建汇金国际项目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新建汇金国际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27。
三、建设地点位于迎宾大道南侧、淮河路北侧、瑞安路东侧。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9幢17-27层高层住宅,5幢34层超高层住宅,2幢12层商业及会所、物管、社区管理、幼儿园、配电房、水泵房、自行车库等用房;配套建设广场、停车坪、道路、绿化等辅助设施。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994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768.87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669.18万元。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名称为瑞安路东侧地块的灌南县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关于同意受让人为连云港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编号:GT2009-061(瑞安路东侧地块))、关于对连云港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金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灌环发〔2011〕14号)、汇金国际建设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项目名称:汇金国际建设工程)。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连云港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