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30号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灌南县盐河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关于报批新建灌南县盐河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灌南县盐河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28。
三、项目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西起泰州北路、东至扬州北路,道路全长约777.5米,道路工程为混合车道、人行道、路牙沿及排水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29.3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