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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6-0003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粮食、盐业、烟草,粮食,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04-22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6〕3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张店粮库有限公司扩建1.6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张店粮库有限公司扩建1.6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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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636

关于灌南县张店粮库有限公司扩建1.6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张店粮库有限公司

们报来的关于扩建1.6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扩建1.6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34。

三、主要建设内容:扩建2座平房仓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3254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890平方米。

项目建设地点灌南县张店镇张店村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徐振鲁。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4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