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6〕36号
关于灌南县张店粮库有限公司扩建1.6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张店粮库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扩建1.6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扩建1.6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6320724FG0034。
三、主要建设内容:扩建2座平房仓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3254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890平方米。
项目建设地点为灌南县张店镇张店村。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
五、项目法人代表:徐振鲁。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