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 年产900万包杏鲍菇项目 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 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 目录 1总论 1 1.1企业基本情况 1 1.2项目由来 1 1.3编制依据 2 1.3.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1.3.2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 1.4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4 2选址情况分析 6 2.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6 2.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相符性 6 2.3灌南县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 6 3工程现状分析 7 3.1项目概况 7 3.1.1 建设内容 7 3.1.2 产品方案 8 3.1.3主要设备 8 3.1.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 9 3.1.5厂区平面布置 9 3.2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11 3.2.1工艺流程说明 11 3.2.2工艺流程污染物产生说明 12 3.3物料平衡 12 3.3.1总物料平衡 12 3.3.2水平衡 13 3.4 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14 3.4.1废气 14 3.4.2废水 15 3.4.3噪声 16 3.4.4固体废物 16 3.5 污染物“三本账”核算 17 4 污染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18 4.1工程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调查 18 4.2废水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18 4.3废气治理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18 4.5固体废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18 4.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 19 5 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20 5.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 20 5.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0 5.2.1环境质量标准 20 5.2.2污染物排放标准 21 5.3项目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22 5.3.1大气污染物监测及达标分析 22 5.3.2噪声监测及达标分析 22 5.4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报告 23 6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23 7环境风险评估 23 7.1风险识别 23 7.2防范措施 23 7.3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3 8评估结论与改进措施 24 8.1评估结论 24 8.1.1项目概况 24 8.1.2 选址合理性分析 24 8.1.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25 8.1.4 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25 8.1.5 总量控制 25 8.1.6 环境风险评估 25 8.1.7 总结论 25 8.2改进措施 26 附件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件2 监测报告 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三 厂区平面布置图 1总论 1.1企业基本情况 表1-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海 环保联系人 彭海 通讯地址 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0724591177130J 联系电话 13851251556 固定电话 / 建设地点 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 建筑面积(平方米) 10000 行业类别及代码 [A 0142]食用菌种植 占地面积(平方米) 50000 总投资(万元) 2600 建成投产时间 2012.12 工作制度 300天(每天8小时) 开工时间 2012.02 职工人数 112人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9736.5 电(千瓦时/年) 2万 1.2项目由来 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成立于2012年,主要从事杏鲍菇生产销售。企业的年产900万包杏鲍菇项目,于2012 年建成,由于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至今未进行环保验收,属于未批先建。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连环委[2015]25号)文件要求,对排查出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整治一批”的工作思路进行处理,凡符合“登记一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开展环保自查评估,自查评估报告经在当地环保部门或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开公示后,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登记并录入一企一档环境管理数据库,并纳入正常环境管理。 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2012年建设的年产900万包杏鲍菇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根据《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连环委[2015]25号)文件要求被列入“登记类”项目,故本次自查范围为年产900万包杏鲍菇项目。受该公司委托,南京川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自查评估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在检查及收集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自查评估报告,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报告中所涉及得废气及噪声的环境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完成。 1.3编制依据 1.3.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第22号公布,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九号公布,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0]32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8]87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1996]77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号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2012]54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9)《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83号令); (10)《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3号);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591号);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 (1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发改委令第1号,2016年8月1日实施; (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15)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1]199号。 (16)《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394号。 (17) 关于发布《201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2012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39号。 (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2013]第21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218号。 (20)《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21)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 (25)《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二、三批)。 (26)《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工产业[2010]122号)。 (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 1.3.2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 (2)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3)《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 (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 (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环办发[2011]108号); (6) 《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 (7)连云港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 (8)《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 (9)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 (10)《关于我省环评现状监测有关情况的说明》,江苏省环保厅,2015年2月17日; (11)《省政府关于印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 (12)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号) (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 (14) 《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 (15) 《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连环委[2015]25号); (16)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灌环改[2016]61号)。 (17)《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 1.4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根据对项目周边情况的调查,厂界四侧为农田,北侧98m为生态农业产业区管委会。企业位于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和建设项目污染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保护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保护附近河流唐响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及周围农业排灌水网水质不得恶化。 3、保护建设区域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其功能级别。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2。 表1-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 规模 环境功能 环境空气 区域大气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 地表水 唐响河 W 1.2km 小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 声环境 项目边界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选址情况分析 2.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公司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厂区四周为农田。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在污染达标排放状况下,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选址不会对该区域的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相符性 本项目为蔬菜种植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或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3灌南县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定期发布地方环境状况公报的通知》及《灌南县2015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情况如下: 1、大气环境 (1)大气质量 2015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75天,优良率为75.3%,与2014年相比下降2.7%。 2015年,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下降21.6%;二氧化氮为18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上升6.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年均浓度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一氧化碳和臭氧按年评价规定的方法计算,浓度分别为0.9毫克/立方米和34微克/立方米,其中,臭氧浓度与2014年持平,一氧化碳浓度较2014年下降22.2%。 (2)降水 2015年,全县未出现酸雨。 2、水环境 (1)饮用水源 2015年,灌南县加大了对饮用水源的监测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北六塘河水质自动站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高效的运行,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县监测站每月例行对北六塘河水质进行监测,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III类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夏季汛期,由于受上游客水影响,短期内饮用水改用地下备用水源,其它时间也偶发这种特殊情况。 另外对县城1#井、汤沟地下水开展每年两次的全分析,灌南县地下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整体呈良好态势,达到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要求。 (2)河流 全县地表水8条河流13个监测断面中,达到III类以上水质类别的断面占53.8%、IV类水质断面占30.8%、劣V类水质断面占15.4%。超标断面主要为跨界河流。 跨界河流沂南河、南六塘河未能达到相应功能类别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与2014年相比,沂南河、南六塘河、新沂河水质有所下降,盐河、灌河、柴米河、一帆河、通榆河水质无明显变化。 3、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我县区域环境噪声的测点为116个,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比2014年有所降低。 全县城区各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年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交通噪声 2015年,全县城区交通噪声平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昼间四类区标准,其中县城区16条主要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3.6分贝,比2014年略有上升。 3工程现状分析 3.1项目概况 3.1.1 建设内容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主要构筑物如表3-1。 表3-1 企业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一览表 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区 生产车间 占地面积7865m2 仓库 占地面积894m2 辅助工程 其他配套设施 办公楼 占地面积425m2 宿舍 占地面积368m2 附属建筑 占地面积428m2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生态农业产业园供水管网 供水量为9736.5m3/a 供电系统 生态农业产业园供电电网 年用电量2万kWh 旋风除尘+25m高排气筒 / 噪声控制 消声、隔离墙、隔音等 / 固废处理 固废堆放场所 分类堆放 废水处理 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收集池 / 绿化 绿化面积7500m2 绿化覆盖率15% 3.1.2 产品方案 企业生产线已建成运行,实际生产的产品方案见表3-2。 表3-2企业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 产量(单位) 工作时数 备注 杏鲍菇 年产900万包 2400h 种植销售 3.1.3主要设备 公司现有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3。 表3-3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 型号 数量 30kW变压器 S1130 2台 配电柜 Jp4-63 2台 拌料机组 / 1组 粉碎机 / 1台 接菌设备 / 4台 空调 / 113台 高压灭菌器 / 4台 风机 / 3台 蒸汽锅炉2t/h / 1台 打包机 2台 铲车 1台 叉车 1台 3.1.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 生产过程主要消耗的原辅材料和能耗情况见表3-4。 表3-4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序号 类别 名称 年耗量 来源/备注 1 原辅 材料 木屑 1800t 外购 2 玉米芯 1800t 3 玉米粉 225t 4 麦麸 270 5 豆粨 225 6 石灰 90t 7 轻钙 90t 8 能源 消耗 水 9736.5m3/a 供水管网 9 电 2万kWh 供电电网 10 生物质燃料 300t 生产废物利用(培养基废渣) 3.1.5厂区平面布置 公司占地面积50000m2,主要的生产车间包括搅拌车间、打包车间、灭菌车间、培养车间、出菇间、锅炉房,具体的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车间部分现场图见图3-1。 厂区环境 高压灭菌车间 搅拌车间 出菇房 仓库 锅炉房 图3-1生产部分现状图 3.2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3.2.1工艺流程说明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见图3-2。 图3-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企业生产工艺说明如下: 粉碎:购买的少量玉米粉碎成玉米粉,在粉碎的过程中撒入少量水,减少粉碎粉尘的扩散。 搅拌:将原料、辅料放入搅拌机中,加水搅拌。 打包:原料搅拌好送入装袋机装袋,装袋的松紧要适中,不能压的太紧,否则菌丝生长缓慢。 高压灭菌:袋装好装入铁框送入蒸房,蒸房以高压灭菌,温度达到125℃,12个小时才能灭菌彻底。 冷却接种:菌包蒸好后拉出来在净化车间经过预冷和强冷,袋温降到20℃以下,通过箱式接种进行菌种接种。 养菌:种接好后送入养菌室养菌,菌丝在32天左右,基本生长到袋底,菌丝生长到袋底的菌包,就可以催蕾,杏鲍菇分为自然生长法和在生法,家庭小规模一般是自然生长法,如果工厂化栽培,宜选择在生法。 催菇:养菌35天左右,菌丝生长合格后,菌包转移到出菇房,在15℃~16℃,空气湿度80%的环境中培养18天左右。 采收:待子实体生长到平袋口,就可以采摘,采摘好的菇装框送入包装车间制冷装箱。制冷是为了便于保鲜时间长。 3.2.2工艺流程污染物产生说明 主要产污环节 废气:破碎粉尘G1;锅炉燃烧废气G2; 废水:搅拌渗出液W1;软化废水W2; 固体废物:锅炉燃烧残渣S1;采收后剩余的培养基废渣S2; 噪声:搅拌、打包过程中机械产生的噪声。 其他污染物: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空调风机等噪声。 企业主要产污环节及污染物见表3-5。 表3-5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及污染物一览表 类别 产污环节/部位 主要污染物 实际治理措施 废气 锅炉 SO2、烟尘 旋风除尘器+25m高排气筒 粉碎机 粉尘 车间封闭,洒水抑尘 废水 泡料渗出液 SS 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再利用 软化废水 COD、SS 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职工生活废水 SS、COD 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一般 固废 生产 培养基废渣 收集后一部分作锅炉燃料剩余部分外售 锅炉 锅炉燃烧残渣 收集外售 除尘渣 污水处理站 污泥 厂区绿化堆肥 职工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粉碎机、搅拌机、打包机、空调风机等的机械噪声 机械噪声 厂区绿化,厂房隔音 3.3物料平衡 3.3.1总物料平衡 项目总物料平衡见表3-6。 表3-6物料平衡表 序号 物料名称 入方 出方 1 玉米芯等 4500 固废 5962.2 2 水 6750 杏鲍菇 3600 水蒸气 675 渗出液 1012.8 合计 11250 合计 11250 3.3.2水平衡 项目用水量约为9736.5m3/a,由灌南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供水管网供给。 项目职工112人,其中10人驻厂(只提供住宿,不提供食堂),厂区设置生活区,根据《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驻厂的20人用水定额按120 L/(人·d)计,其余102人用水定额按50 L/(人·d)计,全年300天用水约2250m3。 原料配制用水约6750m3/a,泡料过程中会有渗液产生,主要成分为水、培养基,在泡料池旁设置收集池,收集渗出液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锅炉用水为735.5m3/a,其中203.51m3/a为软化废水,531.99 m3/a蒸发损耗。 增湿用水: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通过洒水保持养菇房和出菇房的湿度。企业增湿用水量为1m3/a,蒸发损耗。 企业用水平衡图见图3-3,单位(t/a)。 图3-3水平衡示意图(单位t/a) 3.4 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3.4.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和锅炉燃烧废气。由于项目使用粉碎机的频率较低,并且粉碎车间封闭,粉碎时洒一定量的水,使玉米保持一定的湿度,因此产生的粉尘较少,本次评估不对粉尘源强进行评估。 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二氧化硫。 企业设置1个锅炉房,装机量为2t/h,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培养基废渣为燃料,属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2t/h锅炉年耗燃料量300吨,年运行时间2400h(8h/d)。产生的烟尘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其除尘效率为90%,鼓风机设计风量为10000m3/h。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10册,生物质燃料燃烧产污系数如下: 表3-7生物质燃料燃烧产污系数 污染物 单位 产污系数 SO2 千克/吨-燃料 17S* 烟尘 千克/吨-燃料 37.6 *注: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生物质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本项目使用的生物质燃料为培养基废渣,含硫量约为0.14%。 经核算,项目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3-8锅炉废气及污染物排放状况表 污染物名称 产生 浓度 产生 速率 风量 产生量 处理 效率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排放量 排放限值浓度 单位 mg/m3 kg/h m3h t/a % mg/m3 kg/h t/a mg/m3 SO2 29.75 0.2975 10000 0.714 0 29.75 0.2975 0.714 400 烟尘 470 4.7 10000 11.28 90 47 0.47 1.13 80 废气污染物“三本账”情况总汇于表3-9。 表3-9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三本帐(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烟尘 11.28 10.15 1.13 SO2 0.714 0 0.714 3.4.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原料配制渗出液、锅炉软化废水、空调冷凝水。 厂区空调用量较大,会有大量空调水产生项目车间共设置113台空调用于制冷、保温,空调运行过程中会有冷凝水产生,产生量约22m3/a,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放。 原料配制用水约6750m3/a,泡料过程中会有渗液产生,主要成分为水、培养基,在泡料池旁设置收集池,收集渗出液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锅炉用水需经过软化(碳酸钠)处理后才能进入锅炉,软化废水产生量203.51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其浓度分别为200mg/L、100mg/L,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项目职工112人,其中10人驻厂,厂区设置生活区,根据《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驻厂的20人用水定额按120 L/(人·d)计,其余102人用水定额按50 L/(人·d)计,全年300天用水约2250m3。排水按生活用水80%计,废水排放约1800m3/a。废水中的COD浓度约300mg/L、SS浓度约200 mg/L、氨氮浓度约25mg/L、总磷浓度约4.0mg/L,则COD、SS、氨氮、总磷的产生量分别为0.54t/a、0.36 t/a、0.045 t/a、0.007 t/a,经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用于厂区绿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3-4,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见表3-10,废水污染物“三本账”情况见表3-11。 图3-4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预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见下表。 表3-10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效果一览表单位:mg/L 废水量(m3/a)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情况 拟采取的处理方法 处理后情况 浓度(mg/L) 产生量(t/a) 浓度(mg/L) 进入厂区绿化量(t/a) 生活污水1800 COD 300 0.54 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70 0.14 SS 200 0.36 50 0.10 NH3-N 25 0.045 15 0.03 TP 4 0.007 1.0 0.002 软化废水203.51 COD 200 0.041 / SS 100 0.02 表3-11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三本帐(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COD 0.581 0.581 0 SS 0.38 0.38 0 氨氮 0.045 0.045 0 总磷 0.007 0.007 0 3.4.3噪声 本项目的产噪设备主要为搅拌机、打包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范围在70~85dB(A)之间。 3.4.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定员112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5kg,工作日以300d计算,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6.8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生产固废 2t/h锅炉房旋风除尘器产生除尘渣17.25t/a,与锅炉燃烧残渣(26.25t/a)一起外售作为农家肥。锅炉燃烧残渣、除尘渣主要成分为燃木灰,富含钾、钙、磷等成分,是农村广泛使用的一种农家有机肥,可外售于附近农民。 剩余培养基废渣5662.2t/a(产生5962.2t/a,锅炉房作为燃料利用300t/a)统一收集后外售。 ③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站定期清除污泥,年产生量为0.9t/a,用于厂区绿化堆肥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情况见表3-12。 表3-1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名称 属性 形态 产生量(t/a) 处理方法 除尘渣 一般固废 固态 17.25 统一收集后外售 燃烧残渣 26.25 培养基废渣 5662.2 污水站污泥 0.9 厂区绿化堆肥 职工生活垃圾 16.8 环卫处理 3.5 污染物“三本账”核算 全厂污染物“三本帐”核算情况见表3-13。 表3-13本项目污染物“三本帐”核算表(单位: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处理削减量 进入环境量 废气 烟尘 11.28 10.15 1.13 二氧化硫 0.714 0 0.714 废水 COD 0.581 0.581 0 SS 0.38 0.38 0 氨氮 0.045 0.045 0 总磷 0.007 0.007 0 固废 一般固废 5723.4 5723.4 0 4 污染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4.1工程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企业原料搅拌渗出液通过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职工办公污水和锅炉软化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噪声源采用“基础固定、减振垫,密闭房间、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一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并做分类处理。 4.2废水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包括原料配水渗出液、空调冷凝水、职工生活污水。企业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原料配水渗出液:在搅拌机旁设置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②空调冷凝水:项目车间共设置113台空调用于制冷、保温,空调运行过程中会有冷凝水产生,产生量约22m3/a,属于清净下水,可以直接排放。 ③职工生活污水和锅炉软化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以及附近农田灌溉。 4.3废气治理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锅炉房设置25m高的排气筒,产生的烟尘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4.4噪声治理治理措施及运行情况 企业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 ①在生产设备的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②车间内设备及生产线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涉及到较多的产噪设备,加强了车间的密闭性。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5固体废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菌包、除尘器沉渣、锅炉燃烧残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置情况见表4-1。 表4-1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产生量 处置方式 1 培养基废渣 生产 5662.2t/a 收集外售 2 锅炉燃烧残渣 锅炉 26.25/a 收集外售 3 除尘渣 锅炉 17.25t/a 收集外售 4 污泥 污水处理站 0.9 厂区绿化堆肥 4 生活拉圾 职工生活 16.8t/a 环卫清运 4.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 对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企业现存的问题有: (1)废气排放口未设置便于采用和测试的操作平台和采样口。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未设有环保图形标志牌,标明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 5 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5.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 在全厂工程概况和环境分析概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环境要素影响的初步分析,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锅炉的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SO2对大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5.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5.2.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SO2、NO2、NOx、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5-1。 表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mg/Nm3)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日平均 0.15 小时平均 0.50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PM10 年平均 0.07 日平均 0.15 NO2 年平均 0.04 日平均 0.08 小时平均 0.20 NOx 年平均 0.05 日平均 0.10 小时平均 0.25 (2)地表水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建设项目所在地唐响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见表5-2。 表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类别 pH DO COD 高锰酸盐指数 总磷 氨氮 Ⅳ 6~9 ≥3 ≤30 ≤10 ≤0.3 ≤1.5 (3)地下水 项目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表1中Ⅲ类标准,详见表5-3。 表5-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mg/L) 标准来源 1 pH(无量纲) 6.5~8.5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2 氨氮 0.2 3 硝酸盐 20 4 亚硝酸盐 0.02 5 总硬度 450 6 高锰酸钾指数 3.0 7 总大肠菌群 3.0 (4)声环境 项目四侧均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表5-4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5.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中的燃煤锅炉标准,具体数值见下表。 表5-5锅炉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3) 标准来源 颗粒物 80 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 表1中燃煤锅炉标准 二氧化硫 400 (2)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公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5.3项目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5.3.1大气污染物监测及达标分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SO2、烟尘废气。企业委托灌南县环境监测于2016年10月18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的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有组织具体数据统计结果见表5-6。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达到75%,满足监测要求。 表5-6锅炉燃烧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 因子 监测 频次 废气量 (Nm3/h) 粉尘 排放浓度 (mg/m3) 粉尘 排放速率 (kg/h)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中的燃煤锅炉标准 锅炉排 气筒 二氧 化硫 1 3297 34 0.11 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0mg/m3; 2 3482 33 0.11 3 3540 38 0.13 均值 3440 35 0.12 烟尘 1 3297 62.9 0.21 2 3482 60.1 0.21 3 3540 62.2 0.22 均值 3440 61.73 0.21 由表5-6,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项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中的燃煤锅炉标准要求。 5.3.2噪声监测及达标分析 灌南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0月18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2016)环监(综)字第(08)号),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标准,昼间:60B(A),夜间50B(A),不会影响周围声环境质量。厂界噪声监测值详见表5-7。 表5-7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A)) 监测时间 监测点号 环境功能 昼间 达标状况 夜间 达标状况 2016年10月18日 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4.3 达标 42.1 达标 2# 54.4 达标 43.2 达标 3# 53.4 达标 42.5 达标 4# 50.4 达标 39.7 达标 5.4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报告 企业委托灌南县监测站于2016年10月18日检测本次自查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根据本次监测报告,自查的产品产生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承受。 6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废气 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的量分别为11.28t/a、0.714t/a,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的削减分别为10.15t/a、0,其排放量分别为1.13t/a、0.714t/a。根据“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总量区域平衡”的原则,提出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为:烟尘1.13t/a、二氧化硫0.714t/a。 (2)废水: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锅炉软化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03.51t/a,COD、氨氮的产生量分别为0.518t/a、0.045t/a,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外排,因此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 7环境风险评估 7.1风险识别 根据现场调查,本厂木屑、玉米粉等储存时发生火灾事故伴生/次生污染物、锅炉房尾气处理设备故障、制冷设备故障及厂区用电线路构成风险源,本厂主要风险情况包括:木屑、玉米粉等的火灾事故伴生/次生污染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锅炉房尾气处理设备故障导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超标排放、制冷设备故障导致制冷剂氟利昂泄漏及线路老化、过载而发生短路将引起电气火灾和触电危险等。 7.2防范措施 为了防范火灾发生,设置有灭火系统,项目采用火灾报警系统。集中报警控制器安装在控制室内,建筑物内设计摄像头监控和手动报警按钮,室外设计室外型手动报警按钮。以便在火灾的初期阶段发出报警,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为了防范锅炉房尾气处理设备故障及制冷设备故障,加强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 7.3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时,以下几方面采取应急措施 (1)切断污染源的基本方案。在公司值班主管或车间主任的指令下,通过停止锅炉运行、切断电源停止制冷设备运行、切断原料与已经燃烧的原料之间的连接等方法进行源头控制;电缆老化、过载而发生短路将引起电气火灾和触电危险,切断电源总闸。 (2)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切断锅炉燃料停止锅炉运行,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扩散;严控明火;采取消防水喷淋、稀释、降温,隔绝空气,沙土隔离等措施,防止着火;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采取稀释、吸附等措施处理废气,收集泄漏物、事故废水,杜绝流入外环境;切断电源停止制冷设备运行,减少氟利昂泄漏,防止扩散。 (3)现场人员紧急疏散。一旦事故发生,安全警戒组应立即将周围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若事故范围超出厂界,则应配合政府部门对厂外群众进行安全疏散。 8评估结论与改进措施 8.1评估结论 8.1.1项目概况 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主要从事杏鲍菇种植项目。 本项目是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投资于2012 年2600万元在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年产900万包杏鲍菇项目,由于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至今未进行环保验收,属于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连环委[2015]25号)文件要求,对排查出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整治一批”的工作思路进行处理,凡符合“登记一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开展环保自查评估。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属于“登记一批”范围内,需编制自查评估报告表。2016年10月,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对企业年产900万包杏鲍菇项目编制完成本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8.1.2 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厂区四周为农田,北侧98m为生态农业产业区管委会,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产业园区产业定位及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8.1.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蔬菜种植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或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8.1.4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生产过程中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配制渗出液经收集池收集后利用,生活污水经及锅炉软化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项目噪声通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排放准》(GB12348-2008)中2标准要求,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8.1.5 总量控制 根据“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总量区域平衡”的原则,提出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为:烟尘1.13t/a、二氧化硫0.714t/a。 8.1.6环境风险评估 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章节内容,厂区可能发生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原料火灾事故,厂区已经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可以有效的防止事故污染物向环境转移。 8.1.7 总结论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大南村生态农业产业园。目前,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选址可行;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污染源监测分析结果表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总量区域平衡”的原则申请,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环境纠纷或上访等问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在运营过程中,如能严格落实公司现有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本次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是可行的。综上所述,连云港恒润食用菌有限公司本次自查项目属于苏环委办[2015]26号和连环委[2015]25号等文件中“登记一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登记并录入一企一档环境管理数据库,可纳入正常环境管理。 8.2改进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规范排放口设置建议: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完善和规范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口设置 2、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的自动化水平,确保生产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