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4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帮促项目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落实帮促措施,接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依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的通知》(苏财农[2024]66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县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精选农村厕所革命补助、重点县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3个项目,作为2024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帮促项目(见附件)进行实施。
各镇、县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灌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灌乡振〔2023〕5号)、《灌南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灌政规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科学规范编写项目申报书,及时完善土地、审批、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严格报批程序,扎实做好并迅速启动实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规范管理、全程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1.灌南县2024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帮促项目
2.灌南县2024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灌南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