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有关单位和部门: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及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做好灌南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申请纳入项目库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镇上报入库项目后,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10天无异议,同意该批项目纳入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现将2025年灌南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新增入库项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附件:2025年灌南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库项目清单
灌南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