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项目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和部门,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部署和我省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按《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5〕16 号)文件精神,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统筹使用我县14个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700万元,在我县农业园区实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项目(见附件),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村级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县农业园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灌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灌农〔2023〕5号)、《灌南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灌政规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科学规范编写项目申报书,扎实做好并迅速启动实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规范管理、全程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1.灌南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项目
2.灌南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中共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 15 日
附件1
灌南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实施主要内容 | 实施地点 | 项目投入资金 | 备注 | |
小计 | 中央资金 | |||||||
1 | 县农业园区 |
食用菌产业链延伸项目 | 产业发展 |
县农业园区利用食用菌科技产业园6号、9号、12号厂房约15000平方,采购2组食用菌深加工线及相应配套设施,日产食用菌深加工产品50吨。 | 县农业园区 | 700 | 700 | |
附件2
灌南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数 | ≥分配数量 | |
质量指标 | 县级台账 | 建立 | ||
实施方案变更率 | ≤10% | |||
时效指标 | 实施方案报送 | 及时 | ||
项目建设进度 | ≥85% | |||
截至2025年底,中央财政资金执行率 | 100% | |||
截至2025年底,省级财政资金执行率 | ≥8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收益 | 有所增加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 目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 有所增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 ≥90% |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