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帮促项目的通知
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办公室: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落实帮促措施,接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从县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精选堆沟港镇标准化厂房购置等3个项目,作为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帮促项目(见附件)进行实施。
县有关单位和部门,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灌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灌乡振〔2023〕5号)、《灌南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灌政规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科学规范编写项目立项申报书,并迅速有序启动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请于2025年8月13日前完成《项目申报书》申报工作。
附件:1.灌南县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帮促项目
2.灌南县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帮促项目绩效目标表
中共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附件1
灌南县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帮促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资金规模 | 市级资金 | 县级资金 | 备注 |
1 | 堆沟港镇 | 堆沟港镇乡村振兴制衣车间购置 | 堆沟港镇乡村振兴产业园 | 在堆沟港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内购置一座约1430平方米的制衣车间,购置后确权到五队社区、新北村、许圩村,该车间用于产业项目出租,产生的收益按照确权份额按比例分红,租金收益用于增加本村集体经济收入。 | 300 | 300 | 市级产业园 | |
2 | 新集镇 | 新集镇豆制品加工 | 徐老庄村 | 在徐老庄村建设镇豆制品加工生产车间1300平方米,购置配套的生产机械设备、排污设备、冷库设施、保险冷藏车两辆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完成后按照出资比例给唐庄村、季圩村、陈刘村、温庄村确权,产生的收益按照确权份额按比例分红,租金收益用于增加本村集体经济收入。 | 200 | 200 | 市级富民强村 | |
3 | 三口镇 | 三口镇标准化厂房购置 | 三口镇乡村振兴产业园 | 三口镇整合资金在镇乡村振兴产业园购置约1270平方的能源装备车间厂房。完成后按照出资比例给成湾村、汪圩村和大北社区确权,该厂房用于产业项目出租,产生的收益按照确权份额按比例分红,租金收益用于增加本村集体经济收入。 | 200 | 200 | 县级富民强村 | |
合计 | 700 | 500 | 200 | |||||
附件2
灌南县2025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帮促项目绩效目标表
序号 | 实施单位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
乡村重点产业类实施项目数(个) | 村庄发展项目实施数 (个) | 乡村重点产业类项目公开公示率 | 村庄发展项目数量公开公示率 | 乡村重点产业类补助资金当年度资金支出进度(除质保金外) | 村庄发展补助资金当年度资金支出进度(除质保金外) | 乡村重点产业类项目带动低收入人口受益数量 (人) | 乡村重点产业类项目带动经济薄弱村集体收入(与项目实施前相比) | 村庄发展项目带动低收入人口受益数量(与项目实施前相比) | 村庄发展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与项目实施前相比) | 乡村重点产业类项目群众满意度 | 村庄发展项目群众满意度 | ||
1 | 堆沟港镇 | 1 | 100% | 100% | ≥10 | 有所 提高 | ≥90% | ||||||
2 | 新集镇 | 1 | 100% | 100% | 有所 增加 | 有所 提高 | ≥90% | ||||||
3 | 三口镇 | 1 | 100% | 100% | 有所 增加 | 有所 提高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