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 6号)的规定,我局依照《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连云港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细则(试行)》,对连云港哲华药店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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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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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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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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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店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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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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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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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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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哲华药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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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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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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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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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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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 饮片(仅限独立包装单味中药饮片)、化学药、其他生 物制品、(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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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中科府苑C07#-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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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3966820; 0518-83289572。
通讯地址: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222500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