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县属教育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度乡村教师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申请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是乡村教师,特指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一线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8月31日前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请直接认定条件
申请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
2. 申请直接认定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
3. 具备二级教师或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4. 具备任教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5. 任现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不受单位岗位限制,可申请直接认定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方式
1. 2019年乡村教师申请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网上申报通过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yg.gov.cn/hrzxzx/)首页,在“人事人才服务”栏点击“职称和继续教育”进入“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后,进行申报信息填定,申报人员应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
3. 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及时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 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两份,规格A4,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书或聘用合同;
5. 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6. 近五年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8. 申报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为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10月12日系统正式关网,逾期不受理。
地点: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联系电话:83222525
联系人:高晓东
六、评审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审费80元/人
灌南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