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灌市监﹝2019﹞60号
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局:
时值新学期开学之际,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堂的监督管理,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是组织各学校食堂开学前开展自查,针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表。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
三是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各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四是严厉查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分局在新学期开始前,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商店安排实地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记录的归档工作。
五是及时总结、做好宣传,请各分局于9月10日前将全县中小学食堂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局食品二科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办公室。
二、检查重点
1、严查环境卫生情况是否达标。
2、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
3、严查索证索票采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食用油、大米、小麦粉、肉类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生猪制品采购要查验检验检疫证以及肉品合格证)。不得使用假期前留存的食品原材料及调味料。
4、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餐具清洗池、消毒池、刀板等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严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7、严查学校内、校园周边小餐饮以及商店经营行为。要重点调查有无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时限要求
本次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从2019年8月29日开始至2019年9月5日。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