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灌市监〔2019〕66号
关于“县级食品销售示范店(街)”
审定命名的通知
各分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食品销售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局根据各分局的申报名录和创建情况进行督查,现将食品销售示范店(街)审定命名情况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示范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形式单一,食品安全自查措施落实不严,索证索票不及时,供货商资质不全,进货验收不严格,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未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生产经营者名称等关键要素。未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撤柜退市不及时等。
(二)示范街
示范街范围内个别食品经营单位未达到示范店创建要求,个别食品经营户未严格执行“十项自律制度”等。
二、整改意见
各分局要对照食品销售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标准,结合审定命名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材料存入食品销售主体监管档案;进一步引导各参创单位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准,力争通过市级创建审核评定。
三、县级食品销售示范店(街)审定命名
为鼓励先进,树立标杆,通过对2018年示范店(街)创建申报单位进行综合督查验收,经研究,决定对灌南县新安镇汪建英超市等60家食品销售店及灌南县新安镇灌河东路等6条街为灌南县2019年食品销售示范店(街)。希望受到示范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模范带头,为我县食品安全多作贡献。
四、申报市级示范店(街)
命名为县级食品销售示范店(街)的县城区域2条街20户示范店及农村区域孟兴庄镇小晶晶婴儿用品店等10户示范店,拟申报市级示范店(街)。
附件:灌南县2019年食品销售示范店(街)名单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