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9〕153号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申请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320724-01-01-549184。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汤沟镇汤沟村、金星村、支沟村、下尧村、连五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内容:泵站8座,中沟疏浚3.08km,衬砌渠道14.72km,生产桥13座,渠桥72座,节制闸5座,涵洞14座,斗门20座,农门40座,放水口145座,渡槽5座,高效节水300亩,增加村集体收入试点工程1项,水泥路13.05km,栽植林业工程0.5万株。新增高标准农田1.0万亩。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9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