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省级化工园区低效
企业置换升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省级化工园区低效企业置换升级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级化工园区低效企业置换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320724-79-01-550609。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内容:化工园区低效企业置换升级项目涉及关停企业43家,土地面积3200亩,厂房152万平方米,以及大量生产设备和企业无形资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00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