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省级化工园区低效
企业置换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省级化工园区低效企业置换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省级化工园区低效企业置换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320724-79-01-550609。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化工园区低效企业置换升级项目涉及关停企业43家,土地面积3200亩,厂房152万平方米,以及大量生产设备和企业无形资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