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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9-00069 信息分类: 房屋征收,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4-30
文号: 灌政复〔2019〕2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堆沟港镇黑龙江路南侧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19〕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4宗地块具体情况:1、GN2019-G08号(黑龙江路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堆沟港镇黑龙江路南侧。出让土地面…

县政府关于同意堆沟港镇黑龙江路南侧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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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堆沟港镇黑龙江路南侧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19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4宗地块具体情况:

1GN2019-G08号(黑龙江路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堆沟港镇黑龙江路南侧。出让土地面积69064平方米(103.59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30 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0.7≤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663.02万元,单价96/㎡,竞买保证金663.02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2GN2019-G09号(黑龙江路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堆沟港镇黑龙江路北侧。出让土地面积5451平方米(8.17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30 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0.7≤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52.33万元,单价96/㎡,竞买保证金52.33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3GN2019-G10号(新安镇码头地块三):该地块位于新安镇武障河南侧、郑于大沟东侧。出让土地面积28365平方米(42.54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 30 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0.7≤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272.31万元,单价96/㎡,竞买保证金272.31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4GN2019-G11号(新安镇码头地块五):该地块位于新安镇武障河南侧、郑于大沟东侧。出让土地面积37875平方米(56.81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基础设施用地、出让年限 30 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0.7≤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拟挂牌起始总价363.6万元,单价96/㎡,竞买保证金363.6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二、同意你局对堆沟港镇黑龙江路南侧等上述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有关规定,在市级以上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依法组织好土地挂牌出让的相关工作。

四、以上4宗地块的竞买人在通过竞买资格审核后,经县财政部门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同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同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2年内须竣工。如超过开工、竣工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批复。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9 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