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中介 事项 |
许可 事项 |
设定依据 |
中介 机构 |
收费 标准 |
服务 时间 |
规范要求 |
|
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征用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核(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子项> |
1、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第八十一项。但明确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 第七条 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具备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证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以上单位 |
市场调查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