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机监理所等6宗地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灌自然资源文〔2019〕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农机监理所等6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农机监理所地块:面积32738平方米,约49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1.8,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挂牌起始价165万元/亩。
2、丽景天城二期北侧地块:面积33339平方米,约50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5% ,挂牌起始价105万元/亩。
3、广电局北侧地块:面积35461平方米,约53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5%,挂牌起始价110万元/亩。
4、海西路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面积34761平方米,约52.1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2.0(政府认购约482套,其中110平方米户型约占80%),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挂牌起始价160万元/亩。
5、乔庄新村东南角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面积22835平方米,约34 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1.6(政府认购约254套,其中110平方米户型约占8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挂牌起始价160万元/亩。
6、紫薇花园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面积33178平方米,约50亩。规划用途: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2.0(政府认购约486套,其中110平方米户型约占80%),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挂牌起始价110万元/亩。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有关规定,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依法组织好土地挂牌出让的相关工作。
三、以上6宗地块的竞买人在通过竞买资格审核后,经县财政部门确认竞买保证金(以土地挂牌起始价计算,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到账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同你局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同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3年内须竣工。如超过开工、竣工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批复。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7月31日印发